Pastor Benson:《聖經》不是神的「話」又如何

近來見 @kerygma_hk 出了兩個帖文分別是「聖經不符合史實又如何?」及「舊約預言不是預言又如何?」,令我想起好多年前一直思考《聖經》同「神的話」之間的關係,所以個標題就玩大啲啦,呢個標題唔知會唔會令你瞓唔著。

閱讀《聖經》時會面對一些疑難:首先,《聖經》記載了「人向上主的祈禱」(例如大量的《詩篇》),人類的禱文點解會是「神的話」呢?第二,《聖經》記載了人的「私人訊息」,例如《提摩太後書》4:13 保羅叫提摩太為他帶「在特羅亞留給加布的那件外衣」及「那幾卷羊皮的書」,呢類私訊點解會是「神的話」呢?最後,更加大的疑難是,《聖經》記載了「非主的命令」,《哥林多前書》7:25保羅「帶頭盔」,話以下的嘢唔係直接come from主的order:「關於未婚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當然保羅最後都有講「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靈的感動」(7:40),但連保羅自己都如實地表達自己某些見解是他本人的視野,而非exactly是「主的話」。咁樣,《聖經》仲係咪「神的話」?

▍   神的「話」係「講話」、「啟示事件」定係「聖道耶穌基督」?

直接咁講,睇你點定義乜嘢是「神的話」囉,所以我認為「《聖經》是神的話」呢句說話起碼至少有三種理解:

(A)神的「講話」(sayings)

好簡單,好多經文算是叫直接quote神自己的講話,耶和華成日都會同摩西講:「摩西啊摩西,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XYZ…」咁果堆 XYZ 就是神的「講話」。

所以,《聖經》的確包含了「神的說話」 卻並非所有都是「神的說話」 。

(B)神的啟示事件(event)

複雜少少,當神向人講話,就會同A講,叫A同B或C群體講,然後A又婉拒又呢樣果樣,然後B或C或者聽或者違背,然後神又再有一啲行動咁。呢一大抽嘢,是一件「事」而呢件事係包含好多嘢,連人類的反應(或禱文)都係啟示事件嘅一部份。咁樣理解,果啲《路得記》、《約拿書》或成日都話無「神」字的《以斯帖記》都是一個作為「神的話」的啟示事件。

所以,《聖經》記載著神在歷史中的作為 ——神人之間「說話」與「回應」的互動故事。《聖經》並不是一本神的「說話文集」,而是記錄及見證著昔日的「啟示事件」。

(C)聖道耶穌基督(WORD)

呢個我都鍾意成日用Karl Barth的三重理解:第三層「教會宣講」(the preached WORD)是見證著第二層《聖經》(the written WORD),繼而見證最終層「耶穌基督」(the revealed WORD)。所以「神的話」唔係神的「講話」咁簡單,都唔止係歷史上曾經發生話的「啟示事件」,更加就係子基督耶穌自己!

所以,《聖經》並不是「終極」啟示,而是見證那終極啟示(耶穌)的最高權威,《聖經》的任務是要叫人與那終極啟示相遇。《聖經》讓我們與「道」相遇。

(編按:轉載自作者專頁。分題為編者所擬,圖中背景為Marcus Reichert的Crucifixion VII(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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