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頌軒:天主教徒真的可以上香嗎?

近日,《利瑪竇》第三度公演於香港文化中心圓滿落幕。這齣音樂劇除了是天主教圈內的盛事,也受到不少香港演藝界人士的注目,甚至還有政經界人士撰文評論。 

《利瑪竇》的演出無疑十分成功,當中帶出的「殊途同歸,世界大同」的共融精神也十分令人嚮往。有人說,中國天主教徒可以「上香拜神」,便是多得這位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神父的努力。然而,聽到這樣的論述,我們要停一停,想一想:天主教徒真的可以「上香」嗎?利瑪竇神父為甚麼允許當時的信徒這樣做?讓我們對劇中多次提及的「利瑪竇規矩」作多些了解。 

 ▍ 利瑪竇規矩 

利瑪竇神父是意大利籍的天主教耶穌會會士,於十六世紀前往中國(明朝)傳教。利瑪竇除了是傳教士的身份外,在中國歷史上也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他不但打開了在中國傳教的大門,更在中西文化交匯的層面上作了傑出的貢獻。

利瑪竇神父抱著傳教的心來到中國,很快便遇上了困難,就是天主教教義和中國文化的碰撞。受儒家思想的影響,祭祖、祭孔是明朝社會普遍的民間習俗,然而天主教只崇拜唯一的天主(上帝),那麼,皈依了天主教的中國信徒是否必須捨棄傳統中國習俗?這樣的文化碰撞會否導致人們,甚或朝廷對天主教反感?

利瑪竇為此對中國文化作了深入的研究,他不把儒家看成一種宗教,而是一門建立在「自然法則」基礎上的哲學。他認為中國人祭祖、祭孔的習俗純粹是出於對先人、聖賢的尊敬(honor),是倫理道德上的行動,而不是一種宗教意義上的崇拜(worship)。

因此,利瑪竇神父允許中國信徒繼續保持祭祖、祭孔的習俗,只要這些習俗僅屬於追念先人和哲人的儀式,不摻雜許願、崇拜和祈禱的元素,本質上並沒有違反天主教信仰。這就是「利瑪竇規矩」。

「利瑪竇規矩」因在清朝時所發生的禮儀之爭而被教廷禁止,直至1939年,教宗庇護十二世頒布《眾所周知》(Plane compertum est)通諭,重新允許信徒參加(不帶宗教特質的)祭孔儀式,也可在死者或其遺像、牌位前鞠躬。然而通諭也重申:「如果教徒必須出席帶有迷信色彩的公共儀式時,必須抱持消極的態度。」在其後天主教會舉行的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中,此項准許獲得正式的認可。

  ▍ 上香的意義

按照「利瑪竇規矩」,如果上香的行為只屬追念先人賢人的儀式,本質上並沒有問題。但是,在今日的社會中,「上香」有沒有其他意思?是否牽涉異教的元素呢?

還記得,我外婆的喪禮是以道教的儀式舉行。作為天主教徒的我,那時年紀尚小,對自己的信仰沒有多少研究,便在喪禮上幫忙摺金銀衣紙,在親戚群眾的壓力下,也不得不上香敬禮、參與儀式,惟獨在「破地獄」時偷偷沒有跟著道士的指示向鬼神敬拜。事後,我對自己參與儀式感到良心不安,便在修和聖事求問神父意見,又自行研讀教理,增長自己在這方面的信仰知識。

其實,今日的中華文化和民間習俗,已揉合了儒家、佛教和道教等思想,並有迷信的成份在其中。例如在參加家族的祭祖活動時,不少人會認為我們所供奉的香火、燒肉和祭品,是供先人在陰間「食用」、「使用」的。在這種情況下,祭祖習俗已不僅是利瑪竇所說的追念儀式,而是含有宗教元素的了。「利瑪竇規矩」在此情況下便不適用。

順帶一提,利瑪竇對儒家的看法,和對佛教、道教的看法十分不同。上文說過,利瑪竇覺得儒家是一門哲學,視祭祖、祭孔為倫理道德上的追念先人的儀式。然而,對於佛教和道教,利瑪竇則在他的著作中嚴厲批評其為偶像崇拜。徐光啟是在利瑪竇的影響下皈依天主教的明代學者,按《利瑪竇中國札記》記述,當徐光啟被問到基督宗教的主要內容是甚麼的時候,他非常確切地用四個字來概括:「驅佛補儒。」

對於基督宗教,佛教和道教是異教,而不像儒家是一門哲學。佛教被認為是「無神論」,因佛教不認為宇宙和眾生是由全能全知的神所創造,而是相信諸法從因緣所生。道教則是一個泛神論的宗教。

如果天主教徒在上述的宗教儀式中,或在與上述宗教相關的民間習俗中焚香禮佛、上香拜神、祈福許願,一來我們並沒有遵從「利瑪竇規矩」,二來我們便有接受其宗教和觀念之嫌,更沒有「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是相反了天主教信仰。

▍ 保祿(保羅)的教導

可能有人會問,只要我們內心沒有迷信,是否就可以上香呢?別人迷信是別人的事,到我上香時,心裡沒有迷信便可以。如果你有這種想法,便要重溫一下《聖經》中聖保祿宗徒的教導了。

聖保祿在《格林多前書》第八章論及祭邪神的肉。在那時代,格林多城信奉異教為主流,而城內所出售的肉,大多是祭拜過邪神的,因此,皈依基督的信徒對能否吃祭過邪神(異教神)的肉抱有疑惑。

聖保祿對此問題的回答,我分為兩點:

一、我們相信的天主只有一個。縱使這世界有許多被稱為「神」的,但為基督信徒來說,除天主一個外,並沒有別的神。因此,那些所謂祭過的邪神、異教神,根本不存在。我們所吃的肉是否祭過神,為我們來說也毫無分別。

二、為不使他人跌倒。聖保祿認為,雖然吃是否祭過神的肉為我們來說毫無分別,但我們的自由抉擇,可能會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如果有人看見你這有知識的,在邪神廟裡坐席,他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受到鼓勵而去吃祭邪神的肉嗎?」因此,「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十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格前8:10,13)

所以,聖經的教導也應成為我們「上香」的準則。若我們的上香行動只是在無宗教特質的民間習俗、儀式中進行,而我們深知自己的動機只是出於對祖先的尊敬,這並不違反天主教信仰。但如果我們的上香行動,會讓在場的其他人產生誤解、讓其他基督信徒跌倒的話,這行動就應該避免了。

 ▍ 總結

利瑪竇神父以畢生的努力,打開了中國傳教的大門,並對中華文化有所肯定——天主也在這民族中散播了真理的種子。利瑪竇神父的使命好像是一道橋樑,將不同文化之間的相合之處打通,邁向共融。我想,這道橋樑更重要的,是要讓這個民族走向基督和真理。

因此,在欣賞和保存自身文化的同時,作為基督徒的我們(這才是首要的身份!),也要好好活出福音的精神,為天國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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