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 記協:極度遺憾 特首:歡迎判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等罪,高等法院原訟庭今(15日)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押後至明年一月聽取求情,然後再公佈判刑日期。特首李家超歡迎判決,斥黎智英可恥和歹毒,認為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香港記者協會則對判決表示極度遺憾,形容判決對香港新聞界已造成不可逆轉傷害。
裁決理由指出,黎智英對中國懷有怨憤和憎恨,他在《國安法》實施前,已構思美國可以如何制衡中國,雖然在《國安法》實施後他請求制裁的言行變得含蓄和隱晦,但其唯一意圖是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前後不一,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又指他是三項控罪所指的串謀的首腦,所作所為顯示他意圖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傷害。
李家超今日前赴北京述職前在機場見傳媒時歡迎法庭判決,斥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認為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並強調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記協聲明指《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案中卻有人因新聞工作身陷囹圄,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記協指案件進入審訊程序前已令一家大型傳媒機構被迫停運,市民獲取新聞資訊渠道減少,新聞界發揮第四權和監督權貴能力被削,社會聲音由多元趨向單一,而今天的罪成判決「不能合理化香港社會共同承受的損失」,呼籲政府信守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
政府發言人指「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將此案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強調香港居民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但新聞從業員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並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礙,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發言人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形容各被告「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近日黎智英女兒接受美國天主教電視台訪問時指黎智英的靈性生活被剝奪,無法獲得玫瑰念珠。即使腰痛跌倒,也只能靠自行默想及念《聖母經》來忍受痛楚。政府發言人指外部勢力一直抹黑懲教署,指黎智英在獄中沒有得到妥善醫療、宗教服務,強調懲教署處理黎智英有關事宜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包括有安排專職教士按黎智英的意願提供宗教服務,包括領聖餐。
文:LikHang、Bet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