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花7萬配對18次全不符合要求 消委會料商戶作「吹捧性質」承諾

消委會公佈一宗投訴個案,一名40歲高薪女士花7萬元購買交友配對服務,惟獲推薦18名男士都無人「完全符合」當初列出的擇偶條件,無法達成共識,有關公司拒絕退款。消委會副總幹事何應富今早(16日)在商台節目談及該個案,消委會介入後,配對公司否認違約,無法為當時人退款。他指出,該個案「出事」環節,明顯在於商戶促銷時作了一些吹捧性質的口頭承諾。

▍難證明商戶作不實陳述

何應富指,他相信商戶在促銷時有作口頭承諾,會提供「高質會員」,作一些宣傳性質、吸引消費者的字眼,但這些不是「可以明確計算」的內容,會將之視為「宣傳性吹捧」,而非合約內容,很難證明商戶「作不實陳述」。「呢類交友配對服務,商戶同消費者之間應有好清晰嘅協定,比如對消費者而言,咩嘢係屬於『必要條件』,咩係屬於『未必一定要』」。

▍建議合約寫明「必要」條件

何應富續指,建議消費者在合約上寫明核心條件,但這類交友配對公司提供的大部分都是「罐頭式」合約,未必會將特定要求條件列明,往往是導致爭拗的原因。被問到如果要求配對對象「靚仔」應如何列入合約,他指應盡可能列出一些可以量化的標準,例如「身高幾多、體型點樣,膚色係要白淨啲定係黑實啲呢?」總而言之,原則是「清晰」。

消委會由2022年起至上月共接獲268宗涉及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其中包括推薦對象未符合要求、交友程式的會員質素參差等。今年頭11個月已接獲88宗,較過去三年數字為高,按年上升46%。

文: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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