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保禧談「神聖的愛」
你是否想過,我們今天談戀愛時那種「為愛瘋狂」、甘願為對方無私奉獻、甚至超脫世俗利益的浪漫愛情(Romantic Love),背後其實源自基督教的愛情哲學?中文大學哲學系高級講師劉保禧早前在講座中剖析,這種看似與宗教無關的浪漫追求,其實經歷了一種從「God is love」到「Love is god」的思想史轉化。
耶穌在回答最大誡命時也指出,第一是盡心盡性盡意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劉保禧在浸會大學國際學院哲學學會舉辦的「神聖的愛」講座上表示,這兩條誡命本質上無法分割——愛神並非向神獻祭,而是將上帝賦予人「愛的能力」去愛身邊的人。正如《約翰一書》中提到:「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當人在世間實踐彼此相愛,神的國度就在這裡顯現。
這種基督教式「神愛」的本質,與古希臘柏拉圖哲學大不相同。劉保禧引述瑞典神學家 Anders Nygren 曾指出,欲愛(Eros)與神愛(Agape)不可混為一談:Eros 講求條件與客觀價值;而 Agape 則是自發且無條件的,它不因對方的特質而存在,而是無論人本身有沒有價值,都值得被愛。
當戀人彼此互愛、將這種超越世俗利益的「愛的能力」彰顯出來時,劉保禧認為這本身就是我們的神聖所在。他指出,這種本性讓人甘願為對方無私奉獻,不計較外貌與金錢,愛情才展現出一種「絕對且無條件的承諾」(Absolute and unqualified commitment),讓人們被愛情點燃、陷入極度瘋狂,甚至甘願「為仔死、為女亡」。
劉保禧總結道,世俗的浪漫愛情就是將「God is love」轉化為人「愛的能力」,而在得到能力後,我們彼此互愛,連宗教都被放在一邊,這種將愛的能力發揮到極致的瘋狂,便成為了浪漫主義的根源。他指出,人世間父母對子女無條件的愛,同樣共享著這種愛的本質。從此看到,基督教對世俗之愛的深刻影響。
文:Jess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