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案男護士出獄一年始被「釘牌」業界指現無機制查核性罪行紀錄

一名男護士於2019年因迷姦罪判囚7年4個月,去年年中出獄後獲嘉瑞園護養院(德田)聘為護理總監。院方去年底得知其性罪行紀錄後,以表現良好為由,將其轉任文職。直至今年7月,護士管理局才正式將其除牌,涉案人於8月底離職。香港安老服務協會永遠榮譽主席李輝今(2日)在商台節目中批評,除牌機制滯後、院舍招聘機制把關失效。她提到現行法例未有強制查核求職者性罪行紀錄,並直言「如果對方如實申報,我相信根本無僱主敢聘用。」

▍業界批「制度真空」:無強制規定查核性罪行紀錄

對於涉案男子於出獄一年始被「釘牌」,李輝批評除牌機制滯後,出現「制度真空」。她指出,現行法例並無強制規定僱主在聘用院舍職員時,必須查核求職者的性罪行定罪紀錄,且香港護士管理局須待當事人出獄後,才能展開紀律程序,導致把關出現漏洞。

李輝指出,曾犯性罪行之人員極不適宜擔任涉及與長者有身體接觸(如沐浴、更換尿片)的護理崗位。即使涉案人員當時作為護理總監、看似避免了直接身體接觸,但作為管理人員,若有下屬徵詢其意見,在評估院友生命體徵等健康指標時,仍無法完全杜絕身體接觸。她直言,求職者若如實申報性犯罪紀錄,作為僱主為免惹上麻煩,相信無人敢於聘用。

▍護管局:無權即時停牌 刑滿後已加快研訊

對於被指除牌機制處理滯後,香港護士管理局(下稱護管局)回應傳媒表示,根據《護士註冊條例》,局方未獲賦予權力,在知悉護士被定罪後立即停止其執業資格。一般而言,局方須待相關法律程序及判刑完全完成後,方可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護管局補充,該局於2025年年中知悉當事人出獄後,已即時跟進並加快處理,後於同年11月中召開研訊;其後因事主提出需要釐清事實而押後。研訊於今年5月底恢復,局方最終裁定將事主從註冊護士名冊中除名。由於事主未在限期內提出上訴,除牌命令已於今年7月20日正式生效並刊憲。局方強調,整個程序均嚴格按照法例執行,並已因應案件嚴重性盡可能加快處理。

涉案男子丁書悅(前稱楊贊霖)為一名註冊護士。他被控於2017年使用「乖乖水」迷姦女網友,並於 2019 年 9 月被裁定「強姦」及「施用藥物以獲得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兩項罪名成立,翌月被判監禁7年4個月。香港護士管理局於今年7月24日刊憲,指其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正式頒令將其從護士名冊除名。

文: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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