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投毒男女上訴得直獲釋 法官指牧師威嚇施壓 不肯定招認是否自願
食環署外判員工疑因追求女同事未果,涉於在其飯盒下毒致其暈倒送院,早前被裁定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罪成,判監兩年。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指出,身為教會牧師的女事主父親多次以威嚇性的言詞持續地向他施加壓力,包括「我未信耶穌,我一定砌你呀,你起碼斷幾條骨甩幾隻牙走呀今日係」等,不能肯定其招認是否自願作出,裁定相關錄音不可呈堂,並裁定他上訴得直,即時釋放。
▍被告在教會聚會中承認在飯盒下毒
控方案情指出,上訴人叶文飛與事主羅小姐案發時是同事,羅小姐在2024年11月26日上班時進食飯盒,其後感到身體不適並暈倒,醒來出現失禁、呼吸急促、發冷、身體顫抖及冒冷汗的情況,送院後被診斷為「正鐵血紅蛋白血症」。翌日,羅小姐出院後到「無比愛事工」教會聚會,出席者包括其父母、親友和叶文飛,聚會後,教會的女廁及廚房均發現大量懷疑是水銀的銀色圓珠。
羅小姐的父親是教會的牧師,他認為叶文飛與教會內發現水銀和羅小姐的中毒有關,於是邀請他在12月1日到教會參加一聚會。聚會的出席者包括叶文飛、羅小姐、她的父母,以及其3位親友,期間叶文飛承認在羅小姐的飯盒加入亞硝酸鹽/亞硝酸鈉,目的是為了「畀個教訓」羅小姐,並承認曾於教會放置40克水銀。聚會過程被閉路電視記錄,但片段沒有聲音,而羅小姐在無事先告訴叶文飛下錄音。
▍辯稱在牧師威脅下感驚恐而亂答
辯方案情則指,案發當天叶文飛拾取了地上的灰塵並塗抹在羅小姐的意粉上,目的僅為令她產生腹痛或腹瀉。警方向叶文飛播放聚會錄音紀錄後向他發問,他表示不知道聚會被錄音,而他與羅牧師對話時感到十分驚恐,因為羅牧師曾表示要「郁手打他」,他發言時被其打斷或威脅,認為羅牧師當時不會讓他離開,故在情急及驚恐之下「求其作一個答案」回答。
原審裁判官認為,閉路電視片段及錄音紀錄並不支持上訴人的說法,並指在聚會期間羅牧師和叶文飛始終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羅牧師亦沒有襲擊叶文飛,而叶文飛在作出招認時的言語、神態亦正常和冷靜,故不認為他當時感到驚恐,認為其思想沒有被在場人士的行為影響。
▍法官:不能肯定招認是否自願
審理上訴的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指出,羅牧師在對話初期已多次以言語向上訴人施加壓力,例如「你老老實實話畀羅摩西牧師聽,你點解要做呢一件事放毒喺我嘅教會?」「我羅摩西唔係好蝦㗎,我未信耶穌,我一定砌你呀,你起碼斷幾條骨甩幾隻牙走呀今日係......」他並提高聲線說:「呢度上帝嘅地方喎,你掃上帝個場,係咪呀?喂,好唔畀面我同上帝喎。……我同上帝好蝦㗎。吓。答我。答。」
張官指出,在叶文飛未承認於羅小姐的飯盒落毒之前,羅牧師多次以威嚇性的言詞持續地向上訴人施加壓力,強迫他把事情和盤托出,考慮到當時在場其他人士均為羅小姐的親友,羅牧師的言詞和聲線顯然會令叶文飛有一定壓力。張官不認同原審裁判官的觀察,並指叶文飛的語氣顯示他有情緒上的起伏,而他全程背著閉路電視鏡頭,原審裁判官沒可能觀察到其神態及眼神。
張官認為叶文飛有可能在驚慌及受恐嚇的情況下才招認,不能肯定其招認是否自願,裁定錄音紀錄不可呈堂,而案中其他證據並不能證明羅小姐中毒是基於叶文飛在其飯盒落毒,所以裁定叶文飛上訴得直,定罪被撤銷,並獲即時釋放。
(案件編號:HCMA 333/2025)
文:Lik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