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誠談公民與政府:公民對政府有何本份?公民何時不該服從政府?
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從6月8日起,一連三日在天主教青年媒體《沸點》討論公民與政府的關係,提到政府執行權力應尊重人的基本權利,而公民的本分就是服從,但有權作建設性的批評,而公民對政府的服從也非絕對,唯一絕對的就是天主;若果執政當局的命令違背道德要求,公民憑良心有責任不去順從:「若你怕被抓去坐牢,那也沒有辦法,但是按照良心,我們不可以服從。」
「在公民社會各方面應如何執行權力?」夏志誠強調政府「執行權力應視為一種(為市民的)服務,要尊重人的基本權利」,而基本權利正是為了維護人性尊嚴。他強調,政府的「服務」還要有「正確的價值等級」,有些東西遠比其他重要,例如人的性命至關重要,不能與物質相比,還有「法治、分配的正義」,例如社會必須特別給予弱勢社群扶助等。
▍出於愛提出意見是公民本分
「公民對政府有何本份?」夏志誠提到,基本的本分就是服從,「服從權威的人」,因為生活在一個團體中,自然需要某種制度,而在這些制度中,有些人肩負責任去維護團體的團結合一,他們謀求團體的益處與公益,我們當然應該「給予他們忠誠的合作」。
對於國家,夏志誠指出公民的本分包括「愛國」,國家是為人民的好處而存在的,譬如設立軍隊保護人民,納稅後政府提供服務,如開辦學校、醫院等服務等。不過他提醒大家要注意:「愛國不等於愛黨,因為『黨』只是某些集團的人,這是不同的概念。」
夏志誠也提到服務國家、選舉的權利和義務、納稅、保衛國家。最後,他提到公民有作建設性批評的權利,不能政府說什麼都全盤接受,因為有權威的人雖然一般來說是為大眾與公益著想,但有時難免會考慮不周,我們出於愛、關懷、關心整個群體而提出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們對政府的本分之一。
▍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公民何時不該服從政府?」夏志誠指公民對政府的服從並非絕對的,整個世界整個宇宙唯一絕對的就是天主。所以,「如果執政當局的命令違背道德的要求,公民憑良心有責任不去順從。」他指出,這是良心的責任,「若你怕被抓去坐牢,那也沒有辦法,但是按照良心,我們不可以服從。」
十六世紀英王亨利八世為再婚改教,並實施政教合一政策,時任宰相Thomas More反對國王這樣的政策,因此被判死刑,後來被教會冊封為聖人。夏志誠認為,從此事可見,政府的要求不是絕對的,並非公民就一定要聽從:「最終,我們每一個人都按照良心去決定,向天主負責,良心就是天主的聲音,高於一切。」
「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這是耶穌被釘死後,宗徒(使徒)被禁止宣講耶穌時,伯多祿(彼得)的名言。夏志誠指出,從此我們可以得到原則:「倘若人的命令是與天主的命令相違,便不該服從了。」
文:Lik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