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夜燈捕魚影響居民睡眠 香港仔漁民:「香港啲船10隻有3隻係大陸人做㗎」

夜晚,由香港仔搭船出發,沿香港島南岸航行,很快看到海上光猛的白光、藍光,靠近去看,不少是無人的舢板,捕魚燈照向四方。

「個天咁藍,點解夜晚係叫天黑,而唔係天藍?」這是一位住在赤柱街坊的孩子問過的問題,這位街坊指每年5至8月中國休漁期期間,海上都有大量「漁光」,每晚都難以入睡。另一位西貢街坊則說,以前在屋企天台就能看到星光,「依家就睇唔到」。

這些街坊組成的「香港漁船違法使用光燈關注組」帶記者出海,船行到蒲台島,遇上一隻有人操作的主力船。我們駛近,他們隨即關燈。另一架船身寫了「汕尾」的主力船也是如此。

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及《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任何光燈的構造、遮蔽、裝設及使用的方式,須以於通過光源的最底邊緣的水平面之上沒有由該光燈放射的光線可被看見(無論是直接被看見或是經並非海面的任何來源反射而被看見)為準」。

香港仔漁民黃先生坦言,如果依照法例,光燈只能90度垂直照向海,「範圍好細,捉唔到魚,揾唔到食」,而香港漁業聯盟主席姜紹輝就質疑,漁光離沿岸居民甚遠,比起住彌敦道被招牌燦眼的居民,所受的影響很小。

問過一名前漁護署職員,他認為若用光燈捕魚的船位於航道,阻礙其他航道使用者的視線,他認為有問題。至於藍燈是否構成光污染就「見仁見智」,「要問環保署」。

▍  海事處:檢控行動必須基於確鑿證據

關注組成員 Calvin 本身在船務公司工作,多年前已經留意到海上的光燈,「覺得有啲嘢」,追問才發現是非法。起初,海事處很快出版小冊子,列明合法使用光燈的方法,但他質疑,若海事處執法必須遇到漁船有人才能提出檢控,「一晚捉到幾多?我哋行咗成晚,都係埋到兩隻(主力)船,但眼見至少三十幾隻(涉違法)」。

赤柱街坊 Fiona 曾多次向海事處投訴,當局回覆指有派人巡邏,但因為涉事船隻上無人,無法提出檢控,只是「擺低咗notice」。不過,漁民黃先生卻指,「一年收到12張告票都試過」。

海事處回覆查詢時指,在今年一至七月,進行了16次特別行動,並提出15宗檢控。處方指光燈捕魚作業多由一艘較大型的「母艇」(即主力船或罟仔艇)在海面佈置多艘小型「子艇」(即舢板),然後母艇會駛離現場,稍後才回到子艇位置收取漁穫。處方指執法及檢控行動必須建基於確鑿證據,若發現子艇使用光燈方式不適當,但船上無人,「難以即時確定船東或操作者的身份」,亦無法即時錄取口供或送達檢控文件,所以只能張貼告示。

有前漁護署職員指,每隻罟仔艇都需要向海事處取得牌照,而水警有權扣留無人認領的漁船,當漁民去取回罟仔艇,執法者就可以取得船主的資料。「試多一兩次,充公佢啲艇,佢就唔夠膽喺度做啦。問題係香港政府執法力度大唔大啫,如果要做佢哋係唔難嘅。」

警方回覆查詢時指,2024年至今,共接獲33宗有關光燈捕魚的投訴,並派員處理及轉介予相關部門作出跟進。


▍  用光燈捕魚,因為成本較低、回報較高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陳博智指出,使用光燈的船中,有不少是「三無漁船」,無船名、無證書、沒有在港口登記,也有些非法捕撈。他希望香港政府可以跨部門合作,甚至與內地部門合作,堵塞這些漏洞。

漁民黃先生指,還有作業的香港漁民已經很少,主力船只剩下30幾艘,在香港登記的船舶「10隻有3隻係大陸人做㗎」,「你香港揾唔到食咋,人哋國內揾大把錢」。姜紹輝指,有些「新香港人」有背景可以工業化、集團式運作,有資本買下香港登記的漁船。

文、攝:Jon、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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