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樂祈:從教宗選舉再思宗教權威與體制

「現在我們必須祈求天主,通過樞機主教們的牧靈關懷,為我們差遣一位新的教宗。我們必須向天主禱告,求祂給我們慈愛的幫助,引導我們做出正確的選擇。」
—— 電影《教宗選戰》對白

面積只有0.49平方公里的梵蒂岡總是車水馬龍,但近日氛圍驟變。一般群眾帶著沉重的心情進入聖伯多祿大殿瞻仰教宗方濟各的遺容,另一方面,各地的樞機主教亦開始聚首在這個國家,預備舉行秘密會議(conclave),以選出新一任教宗。輿論自然很關心哪些人有機會成為新任教宗,因為此人的風格與光譜將影響羅馬天主教內部的走向,以至聖座外交(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Holy See)的政策。但可能有人會問,即或教宗個人權力與主教團集體權力之間的張力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1962-1965)後出現了革新的曙光(註1),不過似乎也難以擺脫羅馬教會體制上偏向中央集權所潛藏的危機。以今次教宗選舉為例,由135位樞機選出1位教宗,以帶領全球超過10億的天主教徒,難道真的稱得上理想?以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為基礎、以教宗一人權威而延伸的主教制,在現代世界是否依然是一個合宜的見證? 

事實上,當宗教改革運動在16世紀開展後,加爾文(John Calvin)在日內瓦的活動似乎率先撼動了東、西教會都沿用了上千年的主教制。長老制雖然仍有上而下的影子,可是相比主教制,教會權力顯然已經不再集中於一個人身上。會眾制在17世紀的興起,意味教會的權力變得更分散。那麼,參考這種教會歷史的脈絡,至少對今日的新教徒而言,能否說教會體制愈鬆散甚至去體制化有助信仰群體避免滑入某種宗教威權主義,因而對信仰群體利大於弊?

但是,倘若我們冷靜下來,似乎又不能這樣輕率立論。首先,教會不能單單以政治學的框架去理解內部的體制與權力。至少,聖經並不全然否定子民當中存在權威與體制。如果說《五經》較為傾向於維繫秩序好保持子民「分別為聖」的狀態,那麼《新約》的福音書就有提及聖靈的感動與祂分給眾人的恩賜(包括有權威職分的設立),是為了裝備眾聖徒從事聖工,好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4章11-12節)。其次,我們看來也難以強調只有一種教會體制(或沒有體制)能符合聖經的教導。這樣說,不是要否定教會權力與體制存在種種限制,甚至會惹來諸多問題此一事實,而是我們或者需要嚴肅的以神學去省察:到底教會體制與權威本質上就有「原罪」,還是這些權力產生的問題是信仰群體不願被基督光照我們這班死人(以弗所書5章14節)的惡果?

無可否認,我們生活在一個被稱為「現代」——與「古代」不同——的世界中,兩者對宗教權威與體制的看法誠然有很不一樣的態度。而面對教內外眾多「權力」的闡釋,信徒應該如何理解教會體制並運用箇中的權力?第267任教宗即將產生,但秘密會議不會就此消失。在這個大家都聚焦在梵蒂岡的時刻,讓我們也多想一些細節與可能性。

註釋:
1. Cf. Artur Antoni Kasprzak, “Episcopal Collegiality at the Vatican Council II. The Beginning of a Long Way of Renewing the Hierarchy in the Church,” in Poznańskie Studia Teologiczne, vol. 41(2022), pp.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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