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社工:除了規則,還可以有人情嗎?
最近與一位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工作的社工聊天,她提起一宗讓她萬分無奈的新聞:《一對患有精神病的母子,疑因無力面對搬遷壓力,在家中雙雙自盡》。這件事登上了報紙頭版,留下的,不只是生命的終結,更是一個無聲的質問:制度之下,我們的「人情」到底容身何處?
她說,當她讀到報道中寫着:「雖然醫生信已建議延遲搬遷,但房署仍按程序發信」,心裡那一刻是很痛的。不是因為意外,而是因為熟悉,這樣的場景,她在前線也見過不止一次。
事件的經過其實不算罕見:母子同住公屋多年,因母親精神病復發而未能準時回覆房屋資產審查,數月內接連收到多封信件,要求遷出原有單位。精神科醫生曾三度致函,清楚指出案主情緒狀況不穩,建議審慎處理搬遷事宜。信件字句溫柔而懇切:「因近期喪親等家庭變故,建議延後調遷,以穩定情緒……」
但制度的語言卻一如往常地冷硬:「未能於限期內提供所需資料,須遷離現有單位。」我們理解房署職員有他們的限制,也不否定制度設計的初衷。然而,當一套制度只能根據文件與時限來處理個案,卻未能顧及精神健康這些無法量化的狀況時,結果就是將最脆弱的人一步步推向懸崖。
更諷刺的是,這些所謂「程序上的公正」,在缺乏彈性的制度操作下,往往成為對邊緣者的再一次壓迫。
我記得自己初做社工的時候,常問前輩:「如果機構政策不容許,我們可不可以靈活一點處理?」前輩當時溫柔地提醒我:「社工是一個專業,而專業不只是跟從規則,更是知道何時、如何在人與制度之間作出判斷。」
後來我才真正明白:制度,是社會運作的骨架;但社工,是那雙在縫隙之間尋找溫度與彈性的手。我們不只是執行者,更是調解者,在制度與人之間,守住那道不讓人掉落的線。
反思:社工是否願意,在程序與效能的要求下,仍然堅持為一個人爭取多一點時間、多一點理解?我們能不能承認,對於某些人來說,搬遷不是一紙通知,而是一場精神崩潰的引爆點?我們可否相信,制度不是無情的,而是可以,也應該,透過專業介入與跨部門協作,找到「不只是照做,而是照顧」的可能?
願我們在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之後,不只是感嘆制度冷漠,更在崗位中尋回那份人情的勇氣。
最後寄語在:上訴委員會 (房屋) 中的成員們,「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以斯帖記 4:14)。
你或許只是會議中一位微小的成員,坐在眾多名字之中。但請記得,你的眼光、你的判斷、你在討論中勇敢提出的質疑與建議,可能正是制度轉向的起點。
你可以選擇附和,也可以選擇開口。
你可以選擇默然,也可以成為那個願意力排眾議、說出不同意見的人。
願你相信,你的位置不是偶然,你的聲音不是無力。
就如以斯帖當年被呼召進宮,不是為安逸,而是為了站出來......
(原載於作者FB,故事人物經過改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