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樂祈:愛情の法則:「沉船」的對象須是他者
就到情人節,又適逢「親戚催婚」的農曆新年,社交媒體自然充斥了各式各樣關於愛情的討論。從「就到情人節個crush仲未約我點算」到「點樣係拜年個陣解決成日問我感情狀況嘅三姑六婆」,再到形形式式的愛情難題與感想,可見現代人的愛情世界多元且複雜。
說到愛情,華人教會文化感覺上總是側重道德、倫理的範疇。黃子華曾有云「當一個人越講道德 ,呢個人就越唔道德」,似乎也符合一些現代人對「道德」的印象,但我覺得毋須「一刀切」認為基督徒探討愛情倫理就是守舊的表現。畢竟,先知與使徒也敏銳到忠於神與古近東及羅馬社會對性、愛、欲等看法時有迥然不同的取態。但是,基督徒會否誤以為進入婚姻前堅守貞操,又沒有感情上的離離合合,就稱得上是「愛情功德圓滿者」?
撫心自問,在教會的日子久了,難道大家沒有見過一些苦無戀愛對象但真的感到寂寞的朋友,或無分手卻冷待對方的情侶、或無離婚卻貌合神離的夫婦嗎?這樣,基督徒是否只要守住表面的「愛情規條」就足夠?或者,教會群體有必要對現代愛情世界想多一點、想深一點。
韓裔德國哲學家韓炳哲在著作《愛欲之死》寫得頗為大膽:當今的愛情已死於無休止的自由選擇和完美主義的癥結中。他續說,現代人在自我、自戀——而非自愛——中忘記了愛欲的對象必須是一個他者(the other)。他者不只意味對方與「我」存在差異,更重要的是對方並非一個可以被「我」佔有、掌握和認清的人,伴隨而來的風險自然是「我」會受到某種程度的約束、受傷和遭受打擊。
沿著這條脈絡,我們就會開始理解一些現代社會的現象,無論是強烈主張「其實自己一個更開心」(必須強調人們享受單身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杯葛有緋聞的偶像、色情事業泛濫、與二次元老婆老公甚或AI「談戀愛」,沉醉於situationship等等。
那麼,愛的初衷到底是甚麼?誠然,聖經的文化背景基本上與自由戀愛無緣,所以在現代社會「直入式」援引經文來闡釋愛情很容易「炒車」,但說到底,愛情就是關於愛的事情。觀乎神的愛,往往不只講規矩(不過肯定有界線),更見證了何謂真正愛上了他者,而甘願為他者犧牲的意涵。因此,我們也當認真想想自己是否願意開放與他者的生命作真實互動。否則,我們的危機肯定不會止於愛情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