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清潔工友被食環票控亂拋垃圾 拾平台:法例應區分市民與清潔工友

有大廈清潔工被便衣食環職員票控「亂拋垃圾」,即使表明其身分,仍無補於事。協助該名清潔工的「拾平台」建議修訂「定額罰款」的執法指引,區分「普通市民」及「經常從事清潔衛生行業的工作人員」,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拾平台的「紙皮仔」指自己並非註冊社工,而是做社區工作的「普通街坊」,「去幫另一位街坊爭取公道」。

▍  先了解「懷疑亂拋垃圾者」身分 

香港法例第570章《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定明,公職人員如有理由相信某人犯下「表列罪行」便可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拾平台指這形同只靠公職人員的個人判斷,認為這並不足夠。拾平台建議列明被懷疑「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者的身分,區分普通市民和遊客,以及「經常從事清潔衛生行業工作人員」,包括政府直聘或外判工友、私人物業聘請的工友、街市清潔工友等。

在拾平台的建議中,如果是市民或遊客,公職人員可以直接票控。如果是清潔工友,應該先提醒他須將垃圾袋放在手推車,而不是路面上。又應了解工友的日常運作,例如大廈有沒有預留空間予工友暫存垃圾袋,並記錄工友的工作位置,讓其他食環職員參考,「避免票控無辜工友」。而票控或警告前,執法人員都應該先出示自己的證明文件。拾平台指,法例僅保障了執法者行使權力,沒有保障市民與工友,而他們提出的指引,就能確保雙方都有公平對待。

▍  有街坊負責不同崗位,社區才能運作

拾平台指,雖然公眾大多認同應遵守條例要求,但卻容易忘記「市民」身分是多元化的,而社區又正是依靠這種配搭才能運作。

拾平台的紙皮仔在社交媒體分享「小社工」的文章〈當社會真的聽見的時候〉,並澄清指「我係社區工作者,但唔係註冊社工,做社區工作唔一定要係社工。」又指自己只是「普通嘅街坊,去幫另一位街坊爭取公道」,並「鼓勵大家都試吓」。

文: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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