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職場性騷擾投訴反被指「 破壞公司氣氛 」 加入倡議小組助受害人走出陰霾

在香港,一個被性騷擾的受害人要經歷甚麼?J小姐(化名)被男同工性騷擾後,機構揚言為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調查結果卻最終以被投訴人「不懂男女界線問題」終結,她更被上司反指「破壞公司氣氛」,要求哄回男同工,遭受二次傷害。她期望公開訴說自身的經歷,提醒社會意識到職場性暴力的嚴重與普遍,遂加入倡議小組改善企業的性騷擾政策,讓受害者獲得足夠支援和公平對待。

▍ 遭朋友質疑遇性騷擾「好小事」

約六年前,J小姐在一間有基督教背景的NGO工作,剛入職不久便遭到職位相若的男同工言語性騷擾:工作期間經常向她投以猥瑣目光,狀似不經意的身體接觸。她不知道要如何尋求協助、更不確定該些行為是否已構成性騷擾。持續個多月後,J小姐鼓起勇氣決定向任職公司舉報男同工的行為。

公司為事件成立了獨立調查小組,J小姐說,當時很感激機構願意處理投訴,經歷調查過程後,卻得到令她失望的結果。她憶述第一次小組會面,眼前坐著男同工以及小組負責人,男同工開口向她道歉,「真係唔好意思呀,但係我真係唔知我幾時做過呢啲嘢,我唔知原來傷害咗你。」而負責人和上司甚至為被投訴人解釋,「個同事其實唔知女性咩地方掂得同唔掂得,佢唔係好識得同女仔相處,佢好熱情。」

J小姐回憶,事發後曾向家人朋友吐露經歷,卻得到了諸如「好小事,你唔好小事化大」、

「妳係咪以為自己很偉大?」、「摸下啫,又唔會少忽肉」、「你係咪想冇咗份工?」的回覆。來自身邊親友的否定,令J小姐「很痛苦」。她掙扎在質疑與相信自己感受的邊緣,「會諗可能佢天生隻眼就係生得咁猥瑣呢,質疑係咪自己太敏感?」

▍ 被迫買生日蛋糕哄男同工開心

調查結果以男同工道歉作結,惟上司遂以事件「破壞公司氣氛」為由,要求J小姐在男同工生日當天購買蛋糕哄他開心,J小姐回憶當時情景仍感荒謬。她說當時上司明確要求要面帶笑容送贈蛋糕給對方,她最終卻因笑不出來而被上司訓導了三小時,「畀個加害人羞辱完,又再好公開咁畀人羞辱多次。」

J小姐說,事件亦令她對基督教信仰感到質疑,因機構經常將「以基督的愛」、「以人為本」掛在嘴邊,同事亦全都是基督徒,「但係喺成個過程入面,我感受唔到信仰成日好標榜嘅愛同包容,以基督嘅愛係點樣嘅愛去處理呢件事?嗰刻好似連我所相信嘅上帝都幫唔到我彰顯公義,信仰入面所講嘅公義去咗邊度?」

▍ 加入倡議小組助受害人走出陰霾

及後,因男同工持續的性騷擾行為,J小姐選擇離職。但她經歷過的創傷仍難以平伏,她在網上搜尋,遂向關注性暴力組織風雨蘭求助。後來她更加入「SH.E性騷擾倡議小組」,盼望用自身經歷鼓勵其他受害人勇於發聲,「想話畀同路人知你永遠唔係孤單一人,只要你願意嘗試講出嚟,有好多人都願意陪你去行呢段路、去support(支援)你。」

風雨蘭服務經理曾秋娜表示,這次與由義工和倖存者組成的倡議小組合作,將過去的負面經歷轉化為積極的倡議行動,共同推出應對指南和具創意的『退散符』,以幽默輕鬆的方式表達對性騷擾的厭惡與反抗,「我們希望僱主正視自身責任,積極參與行動,與我們一同建立真正零性騷擾的職場文化。」

風雨蘭表示,過去五年跟進的個案顯示,針對職場性暴力事件,侵犯者與受害人之間是「工作關係」(例如上司、同事、下屬)的個案,由196宗(2014至2018年)升至340宗(2019至2023年),升幅約為7成,而發生在「辦公地方」的個案,亦由120宗(2014至2018年)升至214宗(2019至2023年),升幅近八成。當中,涉及職場性暴力的個案近四成五為非接觸形式的性騷擾行為。

文: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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