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嘉平兄弟涉刑毀案發還原審 二人改認罪判囚7個月
7人被指2020年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而被控,其中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的戴嘉平,以及其孿生兄長戴嘉正,二人早前獲裁無罪,律政司上訴後案件被發還重審,原維持不認罪下月裁決答辯,昨(28日)改為認罪。戴嘉平事後在社交媒體稱自己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7個月監禁及「本人沒有求情陳詞」。
▍ 原獲裁定無罪 發還原審後改認罪
二人涉2019年7月1日在金鐘干犯暴動罪、去年被判入教導所的戴嘉平及戴嘉正(同為21歲,案發時15歲),被控於2020年5月13日,毀壞沙田新城市廣場「喜茶」內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戴嘉平被控於同日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
裁判官崔美霞在原審時裁定二人無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並將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戴嘉正及戴嘉平原本維持不認罪答辯,案件原定8月29日裁決,兩被告其後改為認罪。
▍ 辯方:二人沒有精密部署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進行未經許可的集結,被告帶備石頭等武器在人流密集的商場內毀壞喜茶的財物,行為激發現場騷動,引發大規模市民圍觀,案情嚴重,即使兩人年輕﹑初犯,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惟考慮案發已相隔一段時間,且二人涉另一宗暴動案已於教導所服刑9個月,本案就兩人刑毀罪各判入獄7個月。
裁判官亦引述辯方求情時稱,戴嘉正現就讀都會大學,戴嘉平就讀恒生大學,並讀出兩兄弟雙親撰寫的求情信,指二人本性善良,為人孝順,犯案與本性不符。辯方指出,被告在犯案前18分鐘才建立 WhatsApp 通訊群組,非精密部署,兩名被告已向「喜茶」賠償合共7400元損失。
(案件編號:STCC 1386/2021)
文:K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