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基督徒投訴遇職場性騷擾 信仰論述或成受害者枷鎖

早前報道過J小姐(化名)入職一間基督教非牟利機構被男同工性騷擾,向公司求助上司卻僅指投訴人「不懂男女界線問題」,反指J「破壞公司氣氛」,令她對基督教信仰感到質疑。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幹事曹曉彤提醒,教會有關「愛和寬恕」的教導本意是好,但卻可能成為受害者的枷鎖,認為教會首要承認問題的存在。

事發後J小組曾吐露經歷,卻遭到來自身邊親友的否定,令她掙扎在質疑與相信自己感受的邊緣。事件更令J小姐對信仰感到質疑,因機構經常將「以基督的愛」、「以人為本」掛在嘴邊,但過程中她感受不到信仰常標榜的愛與包容,反而覺得自己所相信的上帝也無法彰顯公義。

▍ 個人情感常被放入神的旨意解讀

曹曉彤認為,教會有關「愛和寬恕」的教導本意是好,但對於性暴力的受害者來說,卻可能成為他們的枷鎖。她指出,受害者的個人情感常被放入神的旨意的框架解讀,如「神要求我要原諒佢」、「神會審判」:「受害人會諗:究竟佢相信嘅上主,係唔係咁樣去理解呢件事?定只係有人用信仰論述,達成佢哋想做嘅結果?」

不少的性騷擾,其實未必去到身體接觸的層面,任何人向別人做出一些不受歡迎,而帶有性意味的行為,已經可以構成性騷擾。而要減少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曹曉彤認為教會首要是承認性暴力問題的存在,並要意識到認真處理性暴力問題的重要性。而公司亦須制定防治性騷擾政策,並擺放在「當眼處」,列明在公司網站和員工手冊上,讓員工可以隨時隨地翻閱。

文: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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