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運房局長張炳良:立法強購宏福苑惹憂慮成政府剝奪私產先例 籲盡早公布驗樓報告

宏福苑火災的獨立委員會報告上周四(10月29日)公開,行政長官李家超率官員鞠躬致歉,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承擔政治責任請辭,署任房屋局局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上周六(10月31日)表示,近九成半居民已同意將單位售予政府,仍有13戶未接受,很大機會明年立法收回餘下業權。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認為,若特別立法授權強購,惹人憂慮成為政府剝奪私產的先例,須慎重處理,建議盡早公布驗樓報告。

張炳良今天(4日)在《明報》撰文指,若宏福苑受破壞程度不至變成危樓,業主們便可修葺加固復原,然後遷回各自單位,問題在於房屋局確定8座中有7座須拆卸,政府欲買斷業權以處理災址。他指《基本法》保障私人產權,「若特別立法授權強購,易惹人憂慮成為政府剝奪私產的先例,須慎重處理」,更可能面對司法覆核,建議盡早公布驗樓報告,使疑者釋疑。

對於獨立委員會的報告,張炳良認為印證了宏福苑大火乃人為災難,包括防火缺陷、集團圍標、偷工減料、監管失效等,涉及雙重制度失敗,包括官僚系統內「平庸之惡」部門間互相推諉,以及專業誠信失落淪為「集體簽名遊戲」。他慨嘆:「究竟香港過去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和專業精神去了哪裏?這樣下去,尋租逐利,禮崩樂壞,什麼『由治及興』、『說好香港故事』皆是徒然。」

報告顯示宏福苑居民曾就大維修引起的各種問題投訴過百次,包括有可能引起火災的隱患如發泡膠封窗,資深傳媒人陳景祥同樣是今天在《明報》的文章指出,最後這些投訴都沒有得到認真處理,反而部門會以投訴的事「不是本部門職責」為由「卸膊」。他指這種「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官僚文化一直廣受詬病,回歸後政府曾多次嘗試改革,但宏福苑大火又一次反映出這種「扯皮」、部門互相推搪的陋習仍十分普遍,認為政府應重點檢討。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曉楠的文章則認為特區政府問責表現及時、有力、適當,而政府以高於市價收購宏福苑業權,絕大多數業主已接受方案。她認為在重大事故後,問責能否及時有效、給予受害者一個說法、對制度作出反思、適當追究責任人等,是「決定公共事故善治的關鍵」,港府接下來需要把已公布的調查期限和改革承諾逐一兌現,「做到這些,問責就不會只是一時姿態,而會成為香港公共安全的長久保障。」

文:Lik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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