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首宗國安法案件今(6日)判刑。資深民主派人士區錦新早前被閉門裁定一項「顛覆」、三項「勾結」等五罪罪成,今被公開判處12年半監禁。若服畢刑期,料區錦新出獄時已屆82歲。其妻透過公開信譴責本案屬「政治審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
▍ 閉門審訊、官派律師、家屬無從聯繫 區錦新被判四國安罪罪成
區錦新去年7月被捕,還押至今。他被控七項罪名,包括三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三項「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一項「違反保密罪」,今年9月於澳門初級法院進行閉門審訊,在法庭「指派律師」的情況下,被裁定五罪罪成,兩項「顛覆」罪脱。區的女兒早前表示,無法為區錦新委託辯護律師、接近一年無法與他聯繫,無人知曉官派律師的身份。
法院公佈的案情指,區錦新長期配合境外敵對組織收集、預備及散佈充斥「顛覆國家政權的政治主張」及「虛假且歪曲」的資訊,以圖推翻中國的根本制度,行為在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2023年修訂後仍然繼續。案稱亦指區透過散佈虛假消息,破壞澳門第六屆特首選舉順利進行。區因此被控三項「顛覆」及三項「勾外」罪。
另外,法庭判定區錦新將立法會閉門會議期間討論的賭牌續期資訊,向境外組織洩漏,違反《刑法典》的「違反保密罪」。此罪不涉國安法罪名。
澳門政府表示,尊重並支持法院依法宣判首宗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案件,呼籲社會各界尊重法院裁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和維護司法公正與法治傳統。
▍ 因六四投身政治 任立法會議員廿載
區錦新原職為小學教師。八九民運期間與其他民主派人士組成「聲援中國學運聯委會」,其後改組為「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始投入澳門民主運動,並堅持舉辦六四悼念晚會至2020年。
區錦新1993至2001年曾任澳門市政議員,後於2001年參與主權移交後澳門立法會首次選舉並當選,其黨「民主新澳門」成直選「票王」。任內區曾向歐盟狀告澳葡政府,斥其調走澳門公務員退休金以填補葡國赤字。他又曾促成澳門於2007年落實15年免費教育,及反對澳門政府提高主要官員的退休長俸等。
區錦新四度連任立會後,於2021年卸任。黨內拍檔吳國昌與蘇嘉豪同年被取消參選資格(DQ),「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亦在2023年澳門政府大幅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受壓下解散。
文:Nicko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