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狗隻入餐廳 限每人最多攜兩狗 餐廳太細或不發牌

政府最快年中批出准狗進入食肆牌照,現時正於立法會進行修例,惟牌照條款和限制未完全定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11日)上港台節目表示,聽到有聲音認為應限制每名客人准帶狗隻的數目,當局會與專家商討限制數目,又指如果餐廳空間較小可能不會發牌。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狗主有責任控制狗隻,例如要考慮牠們會否太興奮,建議狗主可先帶狗隻參加餐桌禮儀班。

▍ 每人或最多攜兩狗 餐廳太小不發牌

謝展寰表示,政府在條例草案未有列明狗隻數量等,是想留有空間讓餐廳按營運模式不同而自行制訂規則,但聽到有意見提出應設限,故政府會審視需否設限,「如果帶太多隻狗,狗主在控制方面會有困難,初步建議一人最多帶兩隻狗。」

就餐廳面積是否設限,謝展寰表示會研究,指若餐廳太小未必適合,或考慮不發牌,至於首階段只有500至1000間食肆獲批,謝展寰表示業界共識是「小步走」,而且該數量非上限,半年後檢討時,會再邀請食肆申請。

他又表示,如狗隻弄髒餐廳,如有排泄物等,清潔屬餐廳責任,但餐廳可自行決定是否收取客人清潔費用。他又強調,控制狗隻是狗主責任,「如果狗隻咬人等,狗主需負責,條例亦規定狗主需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控制進入餐廳的狗隻。」

▍ 陳凱欣倡狗隻先上「餐桌禮儀班」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選委界議員陳凱欣在同一節目指,對於目前修例的大方向,大部份議員都支持,但在一些細節上持有不同意見,如狗隻進入餐廳數量,或是否容許狗隻部份身體放在餐桌上等。

陳凱欣指「小步走」是可取方法,但當局或可「碎步走」,希望可考慮執行細節。她舉例指當局可主動審視較細小餐廳,有狗隻或無意中堵塞通道引致危險,小型餐廳或可留待下一階段再申請 ,「好細餐廳又好想做,但效果未必好好。」

她續指,當局其後可挑選「示範單位」,選擇一些有經驗的餐廳供業界參考。她又建議狗主可先帶狗隻上餐桌禮儀班,因狗主亦有責任控制狗隻,要考慮自己狗隻的情況,如會否容易太興奮等情況,惟不是一定要上堂才可入餐廳。

文: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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