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 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期限今屆滿 八成業主已確認接受
政府早前宣佈為宏福苑業主推出「特設銷售計劃」,業主若希望獲得第一批優先選樓資格,需在今日(30日)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截至昨日(29日)上午,宏福苑八座單位已有超過八成業主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有拒絕出售業權的業主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若政府堅持透過立法收回單位,會令其感到十分失望和荒謬。
▍ 八成以上業主向政府出售業權 以獲優先選樓資格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提醒宏福苑業主盡快在截止日期前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他又指截至昨日上午,宏福苑A至H八座已有共1635戶簽署並交回信件,佔八座單位總數約82.4%。當中有1429戶是A至G七座業主(佔該七座單位總數約82.3%),有206戶是H座宏志閣業主(佔H座單位總數約83%)。
▍ 視單位為母親遺物 對政府說法感失望
黃偉綸上週五(26日)會見記者時表明,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若有少數業主不賣業權,政府不排除會立法收回業權。不想出售業權的宏昌閣業主羅曉琪Phyllis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對黃偉綸的說法感到失望,她又指《基本法》列明保障私人財產,若政府堅持立法收回單位,「我真係覺得好震撼,都唔係嬲喇,已經覺得『咁走囉』。」
經歷宏福苑大火,加上政府的態度,令她考慮到其他國家生活,「我自己覺得我鬥佢唔過,我都唔會同佢硬鬥。」Phyllis的母親在大火中罹難,對她而言單位是母親的「遺物」,因為單位是由母親生前獨力賺錢供樓買下,「你總希望有啲嘢可以留住,係屋企人畀你」,因而拒絕出售業權。
▍ 謝先生:「希望為168人堅持多一會」 拒絕出售業權
宏道閣居民謝先生向《埔報》表明,沒有打算出售業權,「希望為168人堅持多一會」,除非真的立法收回才會考慮。不過他認為政府若立法收回業權,對全港私人物業影響最大,「是連遮醜布都不要......佢鍾意咁,我哋小市民控制唔到。」
謝先生指家中長者不適應遷至其他居住環境,而政府提供選購的單位都各有問題,「揀唔落」,例如大埔頌雅路西的居屋,斜坡由業主負責維修及保養,政府卻完全沒有提及。
文:Bet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