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信主返教會感被接納 體制圈子卻令人窒息

香港社會常說「與弱勢同行」,要多關心、支援和保護弱勢。張馨儀觀察到,香港不少學校和社福機構有宗教背景,習慣以「無條件的愛」、「犧牲」、「付出和救贖」等理念理解服務。這些價值本身未必有錯,卻可能令人不自覺站在「拯救者」的位置,將對方視為「需要幫助的人」或「弱勢社群」,而不是能「行使權利和作決定的人」,由醫生、社工或監護人決定甚麼對他最好。

自小就讀基督教學校,張馨儀中學開始參加團契,有老師向她傳教,因而信主。返教會的六年間,她也感到接納和關心。不過,她認為宗教理念與教會體制是兩回事,「其實教會就係有佢個體制,都有唔同嘅圈子,咁呢個(係)令我好窒息嘅。」

現在張馨儀思想上轉向佛教,會稱自己為佛教徒,不再執著於「名相」,認為生命是「因緣際會」,也不再有受害者意識,認為人生就是一場修行,重要的不是得到甚麼,而是如何貢獻自己。不過,耶穌的事跡仍然深深影響她。

張馨儀提到耶穌制止眾人以石頭打死行淫婦人的故事,耶穌當時問:「你哋邊個無罪?」她指當每個人都有罪時,為甚麼有人有資格定義另一個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甚至認為他應由監護人代他做決定?

英國進修時,張馨儀接觸到「rights-holder」這個概念:無論一個人有甚麼身分,首先都是「權利主體」。社會支援並不是替他們作決定,而是讓他們在協助下行使自己的選擇。她認為一個人的智力、精神狀態或表達能力,不應直接決定他是否有權戀愛、結婚、生育、自理生活或參與公共事務。

對張馨儀而言,真正的同行不只是替「弱者」擋下石頭,也要放下替他們作決定的權力,協助他們做自己的選擇。藝術未必能即時改變制度,但讓她重整自己的語言,不再以診斷、法律和制度定義她是誰,決定一個人可以成為甚麽。

文:KwanY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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