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社工:社工絕不是為「嘈」而「嘈」

為甚麼社工不可以和平溝通……「社工只會示威、只懂鬧政府。」這句話,其實已不是第一次聽見。有時是在媒體評論中,有時是在長輩的餐桌閒聊,更有時,是來自一些正在修讀社工的學生——語氣裡不無擔心:「如果社工太激進,會不會損害專業形象?」

我深深明白那種學生們的擔心。畢竟,大多數社工都不是天生的抗爭者。社工跟其他人一樣,也想安穩地生活:準時上下班、然後每年等加薪升職、帶父母去旅行、在退休前供完房子。社工們亦不是不怕風險,只是有時候,有些話,若不說出口,會變得更沉重。

曾聽一位牧師分享「你們有聽過馬丁路德嗎?」1517年,馬丁路德張貼了《九十五條論綱》,批判教會販賣贖罪券的腐敗行為。馬丁路德不是無的放矢,他自己也是神職人員,對教會充滿情感。他反對的,是制度的墮落,而不是信仰本身。有人說,如果馬丁路德當年選擇與教皇「好好溝通」,而不是在教堂門前貼上論綱,也許就沒有宗教改革,更沒有後來的信仰多元與思想解放。

當時牧師問我:「你覺得,馬丁路德應該怎樣做?」我當時的回應是,也許馬丁路德可以開會、寫信,先理解教會的苦衷——比如教會也需要錢去救濟窮人,然後再等待當時教宗的回應。」然後牧師再問:「那你知道馬丁路德在當年寫了多少信?爭取了多少年?而最終換來的是什麼嗎?」

我從不認為示威或衝突便是唯一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當和平溝通長期無效時,發聲的姿態自然會轉變。制度之所以能維持穩定,不是因為沒有人挑戰,而是因為有人願意在最痛的時刻指出裂痕。就像馬丁路德之於教會一樣,有時候,社工之於社會,也不得不說出那句不受歡迎的話。

社工絕不應為了「嘈」而「嘈」。「嘈」只是因為我們見過太多沉默帶來的後果:政策未落地、資源錯配、弱勢者被犧牲。社工發聲,不是為了對立,而是希望那個我們努力建構的社會,少一點壓迫,多一點公義。

反思:如果馬丁路德選擇沉默,歷史也許就此安靜地延續,但那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如果社工永遠選擇服從,那我們面對社會不公時,又還剩下多少力量與價值?社會需要平和,但不該害怕爭議。社工可以溫柔,但不能失去清晰。社工之所以發聲,是因為我們相信——某些沉重的現實,唯有被看見,才有改變的可能。當連社工都再不敢發聲的時候,那些最需要被看見的群體,會不會就此被遺忘?

(保障個人私隱,文章個案內容已經修改,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參考資料:當社工要為弱勢社群發聲時,AI 建議我們可以按以下原則進行,使行動既專業又具公信力:

1. 尊重人權與尊嚴:承認每個個體皆享有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不因其背景、身份或處境而有所差別對待;以平等的態度傾聽其聲音,避免以「施捨者/受助者」的姿態,而要以「權利倡導者」的角色出發。

2. 促進社會公義:針對結構性不公平(如貧窮、歧視、資源分配不均等)提出分析與批判,並推動制度改革;以政策倡議、社會調查或媒體動員等多元策略,協助弱勢群體獲得更公平的資源與機會。

3. 賦權與參與:讓弱勢社群成為自身議題的主體:從「為他們發聲」進階為「與他們並肩發聲」;透過教育訓練、技能提升、自治組織等方式,強化他們的自決能力與集體行動力。

4. 文化敏感與在地化:深入理解服務對象所處的文化、語言、宗教及社會脈絡,避免以單一價值觀或外來模式強行介入;在倡議內容與策略設計上,尊重並融入他們的文化特色與社區資源。

5. 專業誠信與透明:在對外宣傳與倡議時,所用數據、個案描述須真實可靠,不扭曲事實;清晰揭露自身立場、資金來源與合作夥伴,以維護倡議行動的公信力。

6. 保密與私隱保障:嚴守個案或社區成員的個人資料和敏感訊息,不因倡議需要而任意公開;取得知情同意後,方可使用其事例或見證;並尊重他們隨時撤回授權的權利。

7. 跨專業合作:與法律、醫療、教育、媒體等不同領域專業人士協力,形成多元資源網絡,共同放大影響力;充分運用各領域專長為弱勢群體爭取權益,而非單打獨鬥。

8. 持續反思與學習:定期檢視倡議策略與成效,邀請服務對象與社區夥伴一同進行回顧與評估;緊跟政策變動、社會議題與研究發展,持續充實專業知能,避免固守過時方法。

(原載於作者FB,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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