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人口販運日 學者促本港制訂專法
近年來,不少港人錯信「高薪打工」的求職騙局,前往東南亞工作,被迫做非法工作,不願服從就被電擊、暴打,傷痕觸目驚心,外界開始關注香港在防治反人口販運方面的缺口。今日(7月30日)為聯合國訂下的世界反人口販運日,今年主題是「人口販運是有組織犯罪:制止剝削」,期望各國政府、執法部門在確保採取以受害者為中心的應對措施同時,亦須強調執法和刑事司法系統對摧毀有組織販運網絡的重要作用。
▍香港人口販運與非洲多國同級
美國國務院去年發表《2024年度人口販運報告》,香港被列入「第二級別監察名單」,與非洲國家寮國、剛果、盧旺達等並列。報告強調,香港對外勞、外傭及性工作者剝削等非法活動,未有採取足夠及適當措施保護,包括允許雇主和勞工招聘機構向外勞收取招聘費,卻沒有對費用、扣留護照和其他販運風險作限制,只透過拘捕和驅逐出境來懲罰被販運的受害者。香港特區政府則表示強烈反對,指報告結論毫無根據,存偏見且缺乏事實支持,又強調人口販運在香港並非普遍現象。
該報告又表示,由於本港法律並未將所有形式的人口販運定為刑事犯罪,當局只能倚靠以「賣淫」、「非法入境」、「非法就業」和「身體虐待」等原因來起訴與人口販運相關的罪行。而人口販運受害人的識別工作仍有不足,他們亦可能因觸犯與入境和賣淫相關罪行而被港府拘捕和驅逐。
▍學者促訂立「人口販運罪」
香港未有訂立針對人口販賣的法例,聯合國防止人口販賣的《巴勒莫議定書》亦不適用於香港。曾幫助多個人口販賣受害者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何珮芝(Patricia)多年來希望透過法律改變,她近年接受傳媒訪問時直指,只有制定專門法律才能反映罪行的嚴重,並且賦權予執法人員調查、搜證和檢控。「這巨大的法律漏洞,不但令受害者無法伸張公義,更令打擊人口販運的力道大幅削弱。」
何珮芝舉例,本港有很多販毒集團,但大多被拘捕的人,都是犯罪組織的底層,很少拘捕上層成員。「如果我們有一條專門(懲治人口販賣罪行)的法例,容許底層的人,為了爭取免責,供出更多內幕,這樣才能打擊整個犯罪組織,而不是只拘捕最底層成員,或者弱勢社群。」
文:Karina
(資料來源:聯合國網站、《香港01》、《時代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