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推新指引 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僱員

「我哋最希望僱主多啲包容,同容忍我哋犯錯。因為我哋比一般人遲起步,遲接觸工作。」

「我其實都會做錯嘢嘅,咁就當我係普通人睇就得㗎喇。即係如果我做錯嘢,你咪話我、同我講我做錯邊度咁就得㗎喇......」

這些都是曾受情緒病困擾的僱員,想對僱主表達的心聲。面對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或同事,身為僱主應如何提供協助?平機會於早前推出《如何在工作間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指引(指引),協助僱主和管理人員了解如何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作適當調適,提供彈性工作安排。

▍ 職場對情緒健康病人歧視普遍 求助個案達222宗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今在港台節目表示,大眾普遍對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有負面標籤,甚至覺得他們危險,「唔想同佢哋做嘢」。據平機會過往的研究,過去3年半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在職場遇到的歧視個案達222宗。

指引列明有精神障礙人士或復元人士同受《殘疾歧視條例》的保障,並指出只要僱員「基於精神健康疾病而不被聘用」、「基於精神健康疾病而獲得和他人相比較低的薪金」等皆屬於歧視。朱崇文希望指引能令重返職場的精神障礙人士能在友善環境中工作。

▍ 鼓勵為僱員作出調適 容許小休或WFH

朱崇文認為僱主可以就僱員的情況作出不同調適,僱員食藥或打針後感到不適,僱主可以給予定時小休。僱主亦同時可為僱員提供彈性工作安排,容許他們在家工作或改為兼職,並可允許僱員請假或提早離開去前往求診等。

▍ 僱員精神健康狀況有權保密

指引引述一位曾患精神分裂症的五旬女士分享經歷:「因為我肯定我冇講到(我嘅病),跟住就唔知佢(上司)喺邊度查到 出嚟,就喺度話我係冇誠信 、你唔誠實、點點點......但係佢哋好似冇乜保密嗰啲嘢。」

朱崇文解釋,僱員有權保密自己的精神健康狀況。指引提到每個人的考慮不同,僱主應尊重僱員的個人意願。不過,朱崇文說,當僱員要向僱主提出調適要求,就需要向僱主披露病情,而僱主應考慮要求並作保密。

▍ 調適下需達工作要求 溝通間避免敏感詞語

「調適唔係指有病就唔使做。」朱崇文強調僱員也有責任完成工作崗位的要求,如未達工作固有要求 ,升職機會減少甚至被解雇是公道。他建議僱主就工作內容自行作出作分析,盡量為有需要僱員設定彈性時間或安排。

朱崇文指出,僱主和僱員的溝通相當重要,僱主應在對話期間避免使用敏感詞語,例如不應說:「你都傻嘅」、「 你係咪發癲呀」。他建議將話題轉換成正面講法,例如說:「你係咪需要休息?」同時,僱主應避免僱員在情緒不穩定時作出提點。例如僱員在躁狂症發作時,未能即時接受意見。所以僱主應先選擇合適的時間和空間,再與僱員溝通。

文:Chloe
圖:平等機會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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